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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账公司:无限连带责任和有限连带责任一

发布时间:2025-07-17 10:24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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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连带责任和有限连带责任一样吗

一、无限连带责任和有限连带责任一样吗

无限连带责任与有限连带责任的区别

有限连带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的主要差异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限连带责任是以全部财产中的特定份额作为其赔偿责任的基础。

其次,无限连带责任则是要求责任人以其所有财产为限来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责任人需依据实际拥有的财产数量来确定其应负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无限连带责任和有限连带责任区别是什么

无限连带责任与有限连带责任之辨析

有限连带责任与无限制连带责任之间的主要差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限连带责任机制允许责任人仅用其全部资产中的一部分来负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其次,无限连带责任则要求责任人必须用其所有的资产来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责任人需根据自己实际拥有的资产数量来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三、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啊

若保函中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就其所负担之责任义务设立明确的期限界定,则债权人自债务履行期限的终结日起,拥有六个月的时间范围内,向保证人

追索其应负保证责任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如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保证期间,且上述长度的期限与前述规定的保证期间重叠时,若债权人并未提出对保函保证人的需负责任的请求,那么保函的保证人将自动免去对所负保证责任的承担。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有限连带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的核心区别在于责任承担的范围。有限连带责任中,责任人只需承担其特定份额内的责任,即以其部分财产为限。而无限连带责任则要求责任人以其全部财产来承担连带责任,无论其实际拥有的财产数量多少,都需承担相应责任。这种差异使得无限连带责任在实际应用中更为严格和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