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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账:股权已经质押给银行还能执行吗

发布时间:2022-08-27 17:35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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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已经质押给银行还能执行吗 一、股权已经质押给银行还能执行吗   股权质押给银行后,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质权,执行股权偿还债务。所以股权质押给银行的,可以执行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严格按照贷款合同使用资金,确保到期还本付息。   2、质押贷款的股权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可以将质押的股权拍卖或变卖,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成都追债拍卖或变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债务或者向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提存。   3、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归还贷款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债务的,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出质人)归还贷款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将质押股权返还给出质人,并注销出质登记。   4、股权质押贷款未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还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   5、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在扣除拍卖或变卖的费用和扣缴应缴税金后,贷款人有优先受偿权,剩余款项交还出质人,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清偿。   6、贷款人依法拍卖或变卖所质押的股权,应委托股权交易部门办理。贷款人在依法拍卖或变卖有限责任公司的质押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在我国,通常情况下质权需要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后才能设立。因此,在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时,应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股权已经质押了是否可以转让,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三、股权已经质押了可以转让吗   不能。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是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因此,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成都要账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成都收账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以上就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股权已经质押给银行还能执行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股权质押给银行,设立质权后,在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执行股权,执行股权偿还债务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协商对股权进行折价。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本讨债公司咨询平台,在线调查员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